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市场秩序,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增强物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水平,更好的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区物业行业协会联合区物管中心于6月17日-18日,在牡丹社区会议室举办“物业行业相关法律”培训会,参训人员为辖区各物业公司管理层以及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由浙江法校姚志杰律师全程讲解。
姚律师主要是从“物业企业的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以及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等方面来给参训人员予以讲解。外部关系:主要是针对物业与业主及开发商之间产生纠纷矛盾的案例来分析解决办法;内部关系:主要是讲解物业内部员工的聘用及相关职责规范等方面的内容;姚律师凭借自身丰富的经验,以及对各类案例的分析,通过幽默风趣的讲解,与学员们频频互动,灵活的讲解方式深深地吸引了全体参训人员,参训人员边听边记,并不时的提出疑问,姚律师针对提出的问题一一予以解答,培训氛围十分融洽。
由于参训人员较多,共有27家物业公司的190名从业人员和20多个业主委员会成员报名参加了此次培训,所以培训分为两个班次,共计5个课时。参训人员都意犹未尽,收获颇丰,纷纷认为此次培训非常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对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及业委会成员日后开展民生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基础,希望今后多多举行此类培训。